宁波象山县交警大队车管所考场介绍
服务时间:周一至周五上午8:30~11:30,下午13:30~17:00(法定节假日除外) 1、国产、进口机动车注册登记(除挂车、大中型客车、有轨电车除外);2、国产小型汽车、摩托车转入;3、变更登记/备案(更换发动机、更换车身车架、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、发动机号码/车辆识别代号变更备案、机动车变更使用性质变更为营运转非营运大客车除外);4、机动车注销登记;5、小型汽车转移登记(辖区内和辖区外));6、所有人住所迁出辖区;7、机动车抵押登记(含质押);8、免检车辆核发检验合格标志;9、补换机动车登记证书、号牌、行驶证;10、核发机动车临时行驶车号牌(试验车、特型机动车除外);11、危险化学品运输车、摩托车申请异地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。12、查封解封;13、非机动车注册登记(含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);14、驾驶证补换证业务;15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;16、驾驶证延期业务;17、驾驶证变更备案;18、军警机动车驾驶证换证(小车);19、临时入境机动车驾驶许可;20、取得校车驾驶资格;21、注销校车驾驶资格;22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注销;23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注销;24、大中型客货车实习期满考试;25、恢复驾驶资格;26、注销驾驶资格;27、变更考试地;28、转入换领机动车驾驶证;29、驾驶证初学增驾业务。
根据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公安部令第162号)
第三章/第三十条: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(以下简称“科目一”)、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(以下简称“科目二”)、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(以下简称“科目三”)。
第三章/第三十一条:考试内容和合格标准全国统一,根据不同准驾车型规定相应的考试项目。
第三章/第三十二条: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:道路通行、交通信号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、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、机动车登记等规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